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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玻璃儀器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來源:中國國際招標網(wǎng) 2015/11/11 14: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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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網(wǎng)】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廣東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的委托,對藥檢所2015年下半年補充采購實驗室玻璃儀器及耗材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201510-175003-0068
  
  二、采購項目名稱:藥檢所2015年下半年補充采購實驗室玻璃儀器及耗材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3000000
  
  四、采購數(shù)量:一批
  
  五、采購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需要落實的相關部采購政策)
  
  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玻璃儀器采購項目
  

包號

內容

數(shù)量

采購預算

備注

1

玻璃儀器一

一批

¥2,054,000.00 元

2

玻璃儀器二

一批

¥528,570.00 元

3

玻璃儀器三

一批

¥417,430.00 元

  六、供應商資格:
  
  1、符合《相關部門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須是具有單獨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籌備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投標人為非自然人的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投標人參加相關部門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
  
  4)投標人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須提供書面聲明)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注:1、供應商報名時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8日期間(辦公時間內,不少于5個工作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環(huán)市中路203號恒生大廈A座1101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00元(金額),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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