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法玻璃 Float glass
(1999.05.14發(fā)布 2000.01.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無色透明浮法
玻璃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制鏡、汽車和建筑等使用的浮法玻璃。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較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16-1985 外徑千分尺(neq ISO 3611:1978)
GB/T 2680-1994
建筑玻璃 可見光透射比、 太陽光直接透射比、太陽能總透射比、紫外線透射比及有關窗玻璃參數的測定(neq ISO 9050:1990)
GB/T 8170-1987 數值修約規(guī)則
JB/T 7979-1995 塞尺
3 分類
3.2 浮法玻璃按厚度分為以下種類:
2mm、3mm、4mm、5mm、6mm、8mm、10mm、12mm、15mm、19mm。
4 要求
厚度
尺寸允許偏差
尺寸小于3000
尺寸3000-5000
2,3,4
±2
-
5,6
±3
8,10
+2,-3
+3,-4
12,15
±3
±4
19
±5
±5
5 檢驗方法
5.1尺寸測定
用較小刻度為1mm的鋼卷尺,測量兩條平行邊的距離.
5.2 厚度測定
用符合GB/T 1216規(guī)定的精度為0.01mm的外徑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儀器, 在距玻璃板邊15mm內的四邊中點測量. 同一片玻璃厚薄差為四個測量值中非常大值 與較小值之差.
5.3 外觀質量測定
5.3.1 氣泡、夾雜物、線道、劃傷及表面列紋測定
在不受外界光線的影響下,如圖1所示,將試樣玻璃垂直放置在距屏幕(安裝有數支40W、間距為300mm的平行熒光燈,并且是黑色無光澤屏幕)600mm的位置,打開熒光燈,距試樣玻璃600mm處下面進行觀察。氣泡、夾雜物的長度測定用放大10倍、精度為0.1mm的讀數顯微鏡測定。
圖1 檢查缺點的布置圖
5.3.2 光學變形測定
如圖2所示, 試樣按拉引方向垂直放置,視線透過試樣觀察屏幕條紋,首先讓條紋明顯變形,然后慢慢轉動試樣直到變形消失。記錄此時的入射角度。
圖2 光學變形的測定
5.3.3 斷面缺點測定
用鋼直尺測定爆邊、凹凸非常大部位與板邊之間的距離。缺角沿原角等分線向內測量。如圖3所示
圖3 斷面缺點的測定
5.4 對角線差測定
用較小刻度為1mm的鋼卷尺,測量玻璃板對應角頂點之間的距離。
5.5 可見光透射比測定
浮法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按GB/T 2680進行測定。
5.6 彎曲度測定
將玻璃垂直放置,不施加外力,沿玻璃表面任意放置長1000mm的鋼直尺,用符合JB/T 7979-1995塞尺測量直尺邊與玻璃板之間的非常大間隙。
6 檢驗規(guī)則
6.1 玻璃出廠必須檢驗第4章要求規(guī)定的所有項目。
6.2 產品檢驗按表(7)規(guī)定的玻璃批量和抽樣數隨機取樣。
表7 抽樣表
批量范圍
樣本大小
合格判定數
不合格判定數
≤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501~1000
80
10
11
6.3 判定規(guī)則
6.3.1 一片玻璃檢驗結果,各項指標均達到該等級的要求為合格。
6.3.2 一批玻璃檢驗結果,若不合格片數大于或等于表7不合格判定數,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